领导干部廉政约束规定是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行为规范的要求和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领导干部廉政约束规定,可以有效地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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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司法机关、地方、企事业单位等层级领导岗位,以及其他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在制定领导干部廉政约束规定时,重要的是要明确领导干部的概念,界定哪些人是党员领导干部,哪些不是。只有明确了对哪些人实行廉政约束,才能够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
此外,关于领导干部的定义,学者王喜军曾指出:“领导干部是指被任命行使不同范围职权的人员,可以是党政领导干部、州市县乡镇领导干部、部队干部等。”(见于《领导干部廉政约束规范研究》)
廉政文化建设是指通过对道德、文化、风俗等方面的引导,形成对廉政的良好理念和事业,使人们自觉追求廉政,热爱廉政,自觉接受廉政监督,以达到形成健康的政治文化氛围的目的。它是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是整个廉政建设的中坚力量,因此,他们必须先发制人,树立起良好的廉政意识和道德观念,做到守法廉政、清正廉洁的表率和榜样,成为全社会廉政建设的示范者。
在一些先进的组织和机关中,应当注重廉政文化建设,在强调纪律性、法治性的同时,强化文化性、人文性。
工作职责明确是领导干部廉政约束规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的职责和权利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定。国家对于公务员、国家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工都有明确的行政职权分配机制和层级,同样对于领导干部也应该有相应的规定。制定工作职责明确的制度,可以有效的防止领导干部的职权滥用、权责不当等问题,为廉政建设创造更加清廉的政治环境。
岗位责任制是指领导干部应当担负起岗位职责,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于所管理的人、财、物、权能够担负起责任。制定岗位责任制可以促进领导干部真正落实廉洁自律意识,对于自己管理的事务负责,并且及时发现自身和下属人员的问题,以及及时整改。同时它也可以强化全员责任,使全体干部都认识到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全员参与。
财政经费监管是领导干部廉政约束规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凡是有利益关系,都容易导致缺乏廉洁。特别是拥有大量财政资金的单位和岗位,需要更加高效地进行财务审计和预算审查。定期的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也应当制度化,与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的廉政教育相结合,促进财政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和廉洁。
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更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职业操守,而不是个人选择。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和要素。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特别是在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正、行政公开等方面,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法律制约,严格自律,让人民感受到公平公正、廉洁治理,并形成没有损失和灾害的干事创业环境。
行政纪律性制约是指通过制定现行的行业和区域行业的法律和制度,有效地对领导干部实行制约,防止对权力的滥用,保持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它是领导干部廉政约束原则之一,是纪律性的要求之一。
为此,应当制定相关的行政法规,如《公务员法》,严格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当言行、不良行为、违纪行为,应当依照相应的条款进行处理,体现法制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性。
信息公开透明是领导干部廉政约束规定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公共事务、行政事项和政府决策中的关键信息,应当公开透明,加强信息考核和披露,建立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与制度模式。
相应的,应当下发公开透明指引或者公开透明管理规定,建立企业和政府信息公开和披露机制,实现全方位、全开放、全透明的信息管理和制度,帮助监督体系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进行监督和检查。
总之,领导干部廉政约束规定八个方面都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进一步调节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对于不能纵容政治权力制约、带来政治风险、防范廉洁气氛的破坏者行于法律和党纪,进一步维护国家和党的利益集体,促进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