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翅儿正寻思着:今天给大家分享哪个财税干货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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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看到恒星群内,有学员问翅儿说: 这月交了去年4月缓缴的增值税,这个报表该怎么填呢?
那提到“缓缴”,翅儿老师可要好好和大家唠一唠了,相信很多财会伙伴也都很激动:怎么缓缴?我能不能享受?……
来,咱们先来看一下缓缴的政策:
看完这个政策,有伙伴可能会说, 那延缓6个月,即使是第2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不也要去申报了?!
别着急,这不是去年9月又发了一个政策嘛:
也就是说,对于制造业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小微企业,这些税种延缓10个月缴纳。
自然,对于企业来说,这个当月的资金压力就没那么大了。
你想想,如果22年3月要交100万的税,那个时候经济大环境本身也不好,对企业来说,如果没有这笔钱,去贷款的话,10个月的利息都要付出去多少呢!
所以国家真是极力支持咱们制造业呀~
同时可以缓缴的税种也很多啊,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这算是企业的两个大税种了,再有消费税、附加税费。
这些缓缴的税费,在按期办理纳税申报后,再去延缓。
也就是说,比如2022年3月产生的增值税,在2022年4月要去申报,缴纳税款的时候,再去选择延缓。
延缓10个月的话,那也就是2023年2月要去缴纳这笔税款,也就是我们现在这个月,那这个时候,报表上还要填写什么吗?
当然要体现的。
咱们还是拿2022年3月产生的增值税为例来说,比如麦力公司(制造业小微企业)在2022年3月产生的增值税为1万元,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万
在2022年4月大家纳税申报的时候,就需要填写我们以前申报增值税很少用到的栏目:
后面月份再有需要缓缴的增值税,在期末未缴税款那里累计叠加就可以。
比如2022年4月产生的增值税为2万元,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万
在2022年5月纳税申报时:
这样处理就可以,那等到我们今年2月缴纳这个缓缴的税款时,注意了,因为2月还要申报缴纳1月的税款,而且1月是没有这个缓缴的政策的。
并且这个时候,由于2023年经济复苏,麦力公司的销量大大增加。
假设1月产生了增值税5万元,这个时候账务处理还是正常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万
问题就在于2月申报税款时,怎么申报?
我们假设从2022年3-6月一共缓缴6万的增值税,那么在2月申报时,由于只需要缴纳2022年3月缓缴的税款,2022年4-6月的在后面月份依次缴纳,所以申报表填写:
以后月份按这种方式处理即可。
当然这个时候,就有小伙伴会要问了:
“翅儿老师呀,我们在2022年3月产生了增值税,同时享受了缓缴政策,但是我们企业后来月份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比较多,那我能不能用我当月的留抵税额抵减我原来缓缴的那部分税款呢?”
针对这个问题,确实是大家会碰到的,这个当然是不可以的:
税务局的回复,根据申报表填表逻辑,缓缴的税款用留抵税额抵减是不可以的。
也就是说,去年3月的增值税可以缓缴,但是后来月份又产生了留抵税额,这个要各算各的,缓缴的部分还是要正常补交的。
至于这里对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划分,在政策里也有提到:
制造业中型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亿元以下(不含4亿元)的企业。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实际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享受缓缴政策的,大家记得到期了及时缴纳,免得会产生滞纳金;当然,税务局到期了也会直接扣款,但翅儿还是建议大家知晓下。
今天翅儿的分享暂时就到这里,祝大家日日精进,越飞越高